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
    杨再坤律师,现为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、宣传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,贵阳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刑事专业委员会、涉法涉诉工作委员会、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,贵阳市政法专家库专家律师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,贵阳市政府法律服务团成员,内陆改革开放试验区贵阳贵安律师团成员。

        杨再坤律师大学毕业后曾供职党政机关17年,先后任某县委党校法学讲师(1986-1988)、县委理论干事(1988-1998)、县委党校副校长(1998-1999)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1999-2002)、县司法局副局长(2002-2003),2003年3月辞去公职到贵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。

    从事律师执业27年来,经办省内外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等各类案件500余件,担任过多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办理过贵州日报社、中国农业银行多家支行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、贵州师范大学以及上海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安徽等地公司和个人委托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。近年来致力于刑事辨护、合同、金融、公司、侵权赔偿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    联系电话:18798880801
    互联网址:18798880801@qq.com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男子因家庭矛盾情绪失控,欲放火烧家获刑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22-05-16 15:22)    点击:205

贵州律师分析案情

  在婚姻生活中,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矛盾,吵架拌嘴无法避免。近日,德州经开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放火罪案件中,男子因与妻子吵架,一气之下泼洒汽油欲放火自焚,还好被及时制止没有酿成大祸,最终男子因犯放火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,缓刑三年。

  案情简介

  2021年6月23日深夜,被告人戈某与妻子刘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,刘某的哥哥在得知两人发生矛盾后在电话中谴责被告人戈某,并带妻子梁某到被告人戈某家中欲将妹妹刘某及刘某的孩子接走,期间与被告人戈某再次发生冲突。情绪激动的被告人戈某遂到储藏室拿出家中储存的备用汽油,泼洒在自家客厅及过道口,欲用打火机点火自焚,但被梁某及时夺下制止,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。随即,刘某等人先后拨打了119、110报警,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被告人戈某控制并带至公安机关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

  被告人戈某因家庭矛盾纠纷,为泄私愤,在家中泼洒汽油欲放火自焚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(未遂)。鉴于被告人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属于犯罪未遂,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认罚,并取得其亲属的谅解,为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家庭和谐,决定对其减轻处罚。根据被告人戈某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等相关规定,以放火罪(未遂),判处被告人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,缓刑三年。

  法条拓展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: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法官提醒

 放火罪是严重影响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,属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。本案被告人戈某因家庭矛盾想要焚烧房屋自焚的行为,未考虑火灾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,这是法律意识淡薄,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表现。在实际生活中,家庭矛盾在所难免,关键在于如何处理,理性沟通才是化解家庭矛盾的有效途径,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悔恨终生的事情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再坤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刑事辩护  婚姻家庭  损害赔偿  公司法务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再坤律师,杨再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再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8545051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再坤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贵阳律师 | 贵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再坤律师主页,您是第22915位访客